陸客自由行即將開放,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今天(1日)表示,凡18歲以上學生、或20歲以上的中國大陸民眾,不需繳交保證金,都可申請來台,最長停留15天。移民署副署長何榮村表示,若發生陸客滯留或脫逃情況,旅行社要負連帶責任。

已進入最後協商階段的大陸觀光客來台自由行,相關辦法已逐漸明朗,其中在來台資格部分,移民署副署長何榮村1日在陸委會舉辦的說明會上表示,凡18歲以上學生或20歲以上的大陸民眾,都可申請來台。

何榮村說:『(原音)年齡在20歲以上,並具有相當的財力證明,第2種是18歲以上的在學學生。要準備的文件跟現在團進團出的差不多,多了一個簡要的「行程表」,行程表要註明大陸的緊急聯絡人,如果時間到了沒有回去,我們可通知他(聯絡人),我們大家可以協尋,請他(陸客)趕快回去;再來要投保旅遊平安保險。』

至於一度引起大陸關切的保證金問題,何榮村明確表示,不需要保證金,改採保證人擔保,並承擔連帶責任,他說:『(原音)目前我們自由行的規劃是沒有保證金,但是有保證人,有兩種,一種就是大陸的緊急聯絡人,時間到了沒有回去,我們就要跟他聯繫,緊急聯絡人如果都愛理不理,我們會管制他(聯絡人)3年內不給他來(台);台灣的接待旅行社也要負保證責任,我們會給它7天的協尋期,如果找不出來,會停止這個接待旅行社送件個人自由行部分。』

何榮村強調,如果7天內找不到陸客,旅行社只是被暫時停止辦理自由行,並不是永久不准承接陸客自由行業務。

關於自由行陸客一定要填的「行程表」,何榮村說,不會嚴格要求內容與實際行程相符,但移民署會控管的部分,就是陸客申請來台的總天數,只要時間一到,卻沒有離開台灣,就會開始找人並遣返。

另外還有許多更細節的問題,例如財力證明的內容與額度、旅行社被處以停止送件的時長等等,何榮村都表示要等許可辦法完成後,才能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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