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27日專電)日本執政黨民主黨前外相前原誠司昨天在神戶市演講時,針對日本首相菅直人的核能政策指出,現在的民主黨有點偏向迎合大眾的民粹方向。

日本政壇盛傳菅直人將在8月底前下台,下屆首相人選呼聲高的前原昨天針對菅直人的修正核能政策一事說:「現在的民主黨有點偏向迎合大眾,我也贊成日本20年後變成無核,但鐘擺突然擺向反核時,大家的生活該怎麼過,這是施政者該考慮的。」

針對菅直人主導讓中部電力濱岡核電廠停機一事,前原表示,一定要好好檢討停止運作及喊停的方式是否正確。

至於菅直人政權擬調漲消費稅一事,前原說,日本要擺脫通貨緊縮、邁向穩定的經濟成長,不應增稅。

「日本經濟新聞」最新民調顯示,對於菅直人6月初表示311東日本大震災及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廠核能事故的處理告一段落後會下台一事,有42%的民眾認為菅直人「應早日下台」,這與5月時認為他應早日下台的比例增加1倍。

有關因定期檢修正停機的核電廠是否重啟運作的問題,高達69%的民眾認為,因應措施不充分,不該重啟運轉。民調顯示,菅直人內閣的支持率為26%,比上次民調下降2個百分點。雖比311大震災後微升,但卻是4個月來首度下降。內閣不支持率65%,比上次民調上升3個百分點。

對「菅直人下台時間是在8月底前」的這一說法,18%的民眾贊成。若加上認為「應早日下台」的民眾,共有6成的民眾支持菅直人應在本屆國會會期中下台。僅有16%的民眾認為他應在任久一點。10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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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葉艦佣金案仲裁案,法商台利斯確定返還海軍八點八億美元,據指出,海軍原規劃六月卅日前拿到錢,但因法方要求重算每項金額,加上返還幣別雙方意見不一,六月底前確定來不及收回佣金罰款。海軍強調,就算往後延,利息還是要算,絕對不會讓權益受損。

台利斯應返還海軍的佣金涉及多種貨幣,包括4.82億美元(汪傳浦),0.38億歐元(5130萬美元,汪傳浦),2.89億法郎(汪傳浦2.09億法郎加上劉莉莉0.8億法郎,約合5837萬美元),加上我方仲裁程序支出費用約兩千萬美元,總計為6.1億美元。

軍方表示,2001年八月廿二日我方提出仲裁之日為利息計算起始日,今年六月卅日為暫定的利息計算終止日,累計利息金額為2.7億美元,台利斯必須返還海軍八點八億美元,若台利斯在六月卅日之後才支付,利息仍將繼續累計。

訴訟期間費用還包括律師、仲裁、專家證人、海軍海外差旅等費用,海軍甚至把幹部為此案花費的工時費用都計算進去,粗估十年訴訟,海軍雇用的法國律師費達數億新幣,法國律師幾年前曾因不適應我國公務機關的預算支付模式,不滿累計七、八個月的律師費延後支付,因此揚言退出仲裁官司。

軍方指出,除了美元、法郎與歐元之外,還有海軍支付律師費用的新台幣,原本法方一度提出要將這四種貨幣整合成一種來支付,但遭我方拒絕,要求完全根據國際商會仲裁判決來處理,以個別貨幣支付款項,以免因匯差遭質疑。現在已無法郎,但歐盟已制定法郎與歐元的兌換匯率,因此我方決定法郎是我方唯一可接受兌換成歐元的貨幣。

軍方強調,佣金追回、百分之五的罰金與加計利息,是我方不會改變的三大原則,海軍已確定接收佣金的帳戶,未來一旦收到錢,就會馬上轉入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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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10年 刑求江國慶軍官不起訴」(潘千詩報導)

許榮洲被起訴,特偵組同時證實,江國慶確實遭到刑求逼供,但對他刑求的軍官,卻因時間超過法律追溯時效,而不再追究。這樣的結果,讓社會大眾無法接受,被害人江國慶家屬更無法吞下這口怨氣。專家指出,從江國慶案可以發現,法律條文可能存在某些看不到的漏洞,司法單位可從江國慶案中,好好檢討相關條文。並還給家屬一個合理的交待。

  既然已經確定,排除遭到槍決的江國慶是真兇,那智商較低、行為較不成熟的許榮洲,後來又再三翻供,否認犯案;另外,檢方也坦承,因謝姓女童命案已事隔多年,許多檔案資料早已不齊全,就連印有掌紋的木條都已經遺失,只能靠翻拍木條的照片,和先前的鑑識報告資料,來加以分析比對。

許榮洲的辯護律師反問,只有掌紋和自白,憑什麼認定許榮洲就是命案兇手?

就算說這個掌紋證明是許榮洲的,那有沒有辦法根據這個掌紋,證明這個就是在案發當時留下的掌紋,而且是犯案之後留下的掌紋,我們認為,這個恐怕也不能這樣子認定呀!

言下之意,是否代表真兇還有其人?律師表示,被起訴也好,至少未來在法庭上,證據是攤開的,攻防戰也將在法庭正式開打,更要避免許榮洲成為江國慶第二。

至於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當時未將謝姓女童姦殺案,交給正規的軍事檢察官偵查,反而下令由反情報作戰隊介入偵辦,才會造成江國慶冤案。

經調查後,檢方也證實,江國慶確實遭到刑求逼供。當年違法取供的反情報隊軍官柯仲慶、鄧震環、何祖耀等人,被認定涉嫌犯下強制罪、濫用職權凌虐罪以及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但因為時間超過15年之久,已經過了追訴時效,因此獲得不起訴處分。另外,檢方認為,陳肇敏的處置顯有不當,但並未構成犯罪,因此決定將他函送監察院,追究行政責任。

但這樣結果,仍然引發外界的批評聲浪。不只江國慶家屬不滿,就連朝野立委都痛批,這是「官官相護」。

立委邱毅痛批,現在,這九名應該要負起法律責任與賠償責任的狗官,卻不需要負任何責任,竟然被檢察官以官官相護的方式,用刑法304條的強制罪,然後說法定追溯訴期10年已過,就不需要負任何的責任、不起訴處分。我認為這樣的做法非常不當,所以我今天以刑法271條共謀殺人罪,來告發陳肇敏、柯仲慶等九名將軍官,讓他們得到應該負的法律責任。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則是回應,追溯權時效是屬於程序審查,只要犯罪時間超過刑法80條所定的時效期間,就是追溯權時效完成,這世界各國都是如此規範。有追溯或處罰犯罪職務的公務員,指的是檢察官跟法官;那在軍事法院方面,也指的是軍事檢察官跟軍事法官,那這些被告都不具有檢察官或法官的身份,所以檢察官是用罪嫌不足為不起訴處分。

就算法務部即時跳出來澄清,但仍然無法平息眾怒。這是否代表,陳肇敏等9名軍官,會隨著江國慶冤案平反,而繼續逍遙法外、無法可管?法界人士表示,其實,這件事讓我們大家都看到,法律或許存在著某些未知的漏洞,應適時修法做為調整。

律師鄭克盛說,事實上,依照目前刑法的125條的濫權追訴處罰的這個罪,那麼當時因為立法時空的背景,所以認為只有檢察官或者是法官,一個是追訴、一個是判罪的人。當時規定,只有這兩種類型的人,才能夠構成這個罪的主體。可是事實上,依照這個案子來看,在軍事指揮權之下,似乎就有空間出來,因為這個直接的指揮,而使的一個反情報隊的軍官,甚或是其他的人員,介入了一個案子的偵查當中。所以,爾後是不是針對這個法條,可以再把它增列,或者有同樣具有指揮權,直接足以影響軍事偵辦的人,也可以成為這個罪的主體,那麼如果假設我們現在有這樣的法條,可能在這個案子當中,它的結果就不是如此了。

就算司法單位一再澄清,這是依法行事,絕對沒有官官相護的問題,但這說法,顯然外界無法接受,被害人江國慶家屬,更是難以嚥下這口怨氣。但不論如何,江國慶案終究還是要給家屬以及社會大眾,一個交待。至於到底該怎麼解決?相信這個罕見、又另人心痛的案件,確實會帶給司法界一個震撼彈,讓司法界有必要坐下來,好好檢討修法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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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鳳西國中旁的菜市場,26日下午發生一起嚴重的車禍意外,一輛自小客車疑似因為暴衝,就像是打保齡球一樣一連衝撞路上14台機車,最後撞進菜市場的水果攤才停下來,造成一人死亡,18人受傷,現場情況慘不忍睹。

肇禍的銀色自小客車撞進菜市場的水果攤,水果和車禍碎片四散一地,現場就像被轟炸過一樣,慘不忍睹,可見當時車速有多快。

肇事的小客車當時高速沿路衝撞,就像打保齡球一樣,連環撞了14台機車,最後撞上水果攤才停了下來,和媽媽騎車出門,差點遭到追撞的女學生,嚇的不斷哭泣,警方封路採證,封鎖線外大批的圍觀民眾,議論紛紛。

車禍發生在26日下午5:00多,恰巧是菜市場人潮最多的時候,因此造成嚴重傷亡,一名小妹妹的臉部嚴重受創,慘不忍睹,傷者談起當時的情形還是驚魂未定。

將近20人受傷的嚴重車禍,肇事的一位載著妻子出門的60多歲老先生,老先生解釋車子是發生暴衝,不過真正原因為何,警方還要調查。(民視新聞曾虹雯、鄭兆佐、洪進吉、呂彥頡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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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室暴力事件時有所聞,但有醫護人員實在受不了了,三峽恩主公醫院急診室醫師林憶直,10年來就曾被打了2次,2011年3月初再度遭暴力相向,這一次他決定對施暴者提告外,還準備要申請釋憲,希望醫生能夠有權利拒絕為施暴者看病。

2011年3月底恩主公醫院急診室,半夜有一對情侶來就醫,嫌急診的林憶直醫生動作太慢,竟然撂兄弟來鬧場,打醫師又打護士,頓時把醫院變成戰場,而這不是林憶直醫師第一被打。

林憶直4年前在新店耕莘醫院急診室救治一名黑道老大,結果被小弟誤打,眼睛黑輪一個月才消腫,沒想到2011年3月底在三峽恩主公醫院急診室又被毆。

10年內被打2次,林憶直決定要提告保護自己,而且還準備提釋憲,強調當醫生不會選擇病人,提出釋憲是希望能喚起大家對急診室安全的注意。

根據急診醫學會統計,有90%急診室醫師有被暴力威脅的經驗,但是對於有醫師準備提釋憲,醫界有所保留,急診室治療病患,醫護人員安全受威脅,除了加強門禁之外,而林憶直的反擊,是要點出,醫護人員在救人的同時,也有拒絕暴力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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