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21年前的國小女童姦殺案,警方在昨天逮捕2名嫌犯,只是依據舊刑法中20年追訴期的規定,讓人質疑這2名嫌犯恐怕將逃過法律的追訴。不過法務部檢查司副司長林錦村,今天應邀出席國民黨立院黨團記者會時表示,由於此案發生後警方就持續偵辦,並鎖定這2名嫌犯,因此就算案件發生至今已經超過20年,也沒有超過追訴期的問題。(程平報導)

林錦村強調,由於這起命案警方持續在偵辦,等於追訴權一直在進行,因此沒有追訴期消滅的問題。

不過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表示,為避免還有重大刑案和江國慶冤案一樣,超過法律的追訴期,因此要建議修改刑法,讓殺人等重大刑案,沒有追訴期的限制。

而對於藍委的建議,林錦村表示,只要社會有共識,法務部也不反對取消重大刑案的追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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