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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5日電)中國大陸公務員當起「閃靈刷手」犯罪!濟南警方近日破獲一宗特大非法經營案,嫌犯在11個月內,用1985張信用卡瘋狂刷卡4000多次,套現金額高達人民幣6000萬元(約新台幣2億7千萬元)。
中新社報導,嫌犯原為省城某單位公務員,2009年底,因急需用錢,拿自己的信用卡刷卡套現。
嫌犯從中找到「商機」,因為不少大陸個體商戶、中小企業有強烈資金需求,嫌犯於是利用刷卡機為他人提供刷卡套現的非法服務,並收取手續費。
濟南市公安表示,企圖套現的持卡人將卡交給中介、並告知密碼,中介再拿著信用卡到嫌犯附近辦公室刷卡;套現現金轉到公司帳上後,中介再透過網路銀行等方式與嫌犯拆帳一定比例的刷卡金額,再將錢轉給持卡人,持卡人套現成功,總計套現金額高達6000多萬。
嫌犯與中介則從中獲利40多萬元,公安共逮捕6名涉案人士。
公安指出,從2010年4月到2011年3月,這11個月內,7台刷卡機總共交易4000多次,法律專家表示,這種金融犯罪行為對社會危害非常大,不但增加金融秩序中的不穩定,更影響宏觀調控效果,給發卡銀行、持卡人帶來極大風險。
2009年12月,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頒訂新規,違法使用刷卡機,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者,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大陸法律規定,金額100萬元以上,或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即認定為「情節嚴重」。10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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