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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停車收費員李青芳,6月底在工作中意外被汽車輾斃,她是個單親媽媽,和2個兒子相依為命;家屬在向市府申辦喪葬補助時發現,收費員因公死亡的撫恤金,居然只有員警的5分之1,是136萬,而且被車撞死,還不被認定屬於執行危險職務,家屬無法諒解,但市府澄清,相關補助都已經依法辦理。
收費員家屬:「不希望(撫卹)再拖那麼久,這樣哥哥很累,他要考試啊,因為太突然了。」
傷心掉淚,一吐苦水,這麼年輕的孩子滿肚子煩惱,因為單親媽媽李青芳在台北市當停車收費員,上個月意外被粗心駕駛撞死,市府說要從優撫恤,但各項慰問金加起來,家屬只能領到136.5萬,癥結卡在市府認為收停車費,不算執行危險職務。收費員家屬:「你們有沒想過,回想我媽當初發生那件事的狀況,你們覺得一點都不危險,我媽的生命一點都不值錢嗎?」
北市停管處主秘:「目前按這樣的工作型態,它就是一般的職務,執行一般職務,所以沒有辦法(列危險),法令有這樣的彈性空間,我們自然就有引用依據。」
停管處官員激動澄清,但議員列表比較,強調警察如果因公死亡最低可以領到640萬、環保局員工是476萬,停管處收費員和警察相比,一條命差了5倍,甚至環保局還有員工意外險,停管處卻沒有,不過市府人事單位解釋,撫卹落差其實有原因。北市人事處科長:「她(收費員)是屬於臨時人員性質,警察是屬於公務人員性質,環保局清潔隊員是正式的、編制內職工性質。」
雖然死亡的收費員,家屬另外還可以領到勞保給付的197萬職災撫恤金,不過他們顯然很難接受,自己相依為命的媽媽,為什麼同樣因公死亡,撫卹卻差人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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