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13日)三讀通過將「冤獄賠償法」更名為「刑事補償法」,且賠償金額由每天新台幣1千到3千元,提高為每天折算5千元,並且取消賠償金最高3千萬元上限,以遭到錯殺的空軍前士兵江國慶來說,江家大約可獲得將近新台幣1億元補償。

立法院院會13日初審通過將「冤獄賠償法」更名為「刑事補償法」,三讀的條文也將目前死刑執行賠償金,從每日新台幣1,000元到3,000元,提高到5,000元折算一日,並取消最高3,000萬補償金的限制。而遭到錯殺的空軍前士兵江國慶也適用三讀後的規定。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說:『(原音)修這個法並不是為了江國慶個人修這個法,而是將來我們希望能透過這個修法,所有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時,能夠非常審慎、嚴謹地執行勤務。』

江國慶是在1997年、21歲時遭到槍決,依照當年民眾平均餘命76歲計算,江家依法約可獲賠將近新台幣1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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