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6日電)賓漢公司負責人陳哲雄、王粉夫婦經檢方起訴後,今天下午移由板橋地方法院審理,板院晚間召開移審接押庭,經2個多小時的審理後,認被告有逃亡及串證之虞,裁定羈押。

板橋地檢署偵辦賓漢香料化學公司製造販售黑心起雲劑案,昨天偵結並提起公訴,具體求刑陳哲雄有期徒刑25年、科罰新台幣1000萬元;王粉20年、科罰800萬元、大兒子陳威銓10年、科罰300萬元;小兒子陳威丞15年、科罰500萬元。

由於被告陳哲雄及王粉等人在檢方偵辦期間已羈押禁見,檢方下午3時30分移交板院審理,板院下午5時進行分案,承審法官在閱卷後於晚間7時召開移審接押庭,經過2個多小時的審理,晚間近10時裁定羈押2人。

板院裁定書指出,被告審理時否認犯行,辯稱不知所製作販售起雲劑所含DINP成分是不得添加食品中的有毒物,但被告知道衛生署核定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內無DINP成分,而被告檢附給統一等公司的許可證中也隱匿DINP成分,興隆公司販售DINP給賓漢的包裝上有明顯警告標誌,認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認為被告添加有害物質已嚴重影響國民健康安全,重創台灣國際商譽,檢方也求處重刑,還面臨巨額求償,行為難容於社會,無從期待能按期到庭應訊,認定有逃亡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1000616

(圖為板橋地院,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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